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1月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会考办:
根据《关于2009年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暨普通高中会考时间安排的通知》(闽教基【2008】64号)精神,2009年1月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文化课考试于10、11日进行,《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试于12―16日进行。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中注册登记制度后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基【2008】74号)精神,自2009年1月起,凡经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高中在校生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的学业基础会考由学校自行命题并组织实施。公办普通高中未经省教育厅登记注册前,其学生仍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科全省学业基础会考;经省教育厅登记注册后,其在校生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的学业基础会考由学校自行命题并组织实施。
现将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对象
1、2007、2008级普通高中在校生。
2、2006年9月以后报考(或部分科目未合格)的社会考生。
3、2006、2007级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参加学业基础会考部分学科未参考或未合格的考生。
凡是在2008年1、6月学业基础会考中违纪作弊,被停考一年处理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报名。
二、报名办法
1、普通高中在校生在学籍所在校报名(跨县(市、区)的寄考生可以在考籍校报名)。
2、参加普通高中学业基础会考的中职学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3、个别社会考生到所辖县(市、区)会考办报名。
三、 报名时间
考生报名时间截至11月15日止,各设区市会考办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安排报名工作。学校和各级会考办应使用《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基础会考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于12月1日之前将考点设置情况报我办备案,12月10日之前将“考试数据库”和“试卷需求表”(必须加盖公章)报至我办。
四、 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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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9︰30 |
10︰15—11︰45 |
14︰00—15︰30 |
16︰15—17︰15 |
1月10日 |
物 理 |
化 学 |
生 物 |
《信息技术》
笔试 |
地 理 |
历 史 |
政 治 |
1月11日 |
英 语 |
数 学 |
语 文
(14︰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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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
—16日 |
信息技术上机考试(每场考试时间60分钟)。15、16日为非学生因素如评分死机等原因造成成绩空白的学生重新考试 |
五、考点设置要求
县(市、区)会考办应本着方便考生、相对集中的原则设置考点,凡是在2008年1、6、11月会考中因组织不力、管理不善出现较大考风考纪、安全保密以及其他方面问题的,本次考试暂不予设置考点。
2009年1月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考试时间安排较紧,请各设区市、县(市、区)会考办应及时、认真地做好组织报名工作,务必按照《福建省高中会考考务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各项施考准备工作。
福建省高中会考办公室
2008年10月20日